根据《吉首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》《吉首大学2016年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设置方案》等有关文件规定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,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为标准,以优化学校处级干部队伍结构、加强教学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为目标,通过一次公布、分步实施、分批考察的方式把德才兼备、实绩突出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处级领导岗位上来,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人才保障。
二、基本原则
1、党管干部;
2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;
3、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;
4、公道正派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
5、民主集中制;
6、依法依规办事。
三、选拔任用职位及选拔范围
见附件1。
四、选拔任用方式
提拔任用。
五、选拔任用条件
符合《吉首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》规定的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。
六、选拔任用程序
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《吉首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选任工作主要程序为:
1、分析研判和动议: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实际,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,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,酝酿形成工作方案。
2、公布工作方案及干部自荐: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公布后,有任职意愿的干部填写《吉首大学选任中层领导干部自荐表》,自荐表须于2021年3月31日中午12:00前报送至组织部干部科办公室(张家界校区报送至校区党政办黄天强老师,由校区党政办统一转组织部),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组织部吴岳衡老师邮箱。
3、民主推荐: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,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。
4、确定考察对象: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选拔任用条件,综合考虑干部自荐、民主推荐及人岗相适等情况,充分酝酿,研究确定考察对象。
5、组织考察:由党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工作组,依据相关内容及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、深入、细致的考察,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。考察包括:审核干部人事档案、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、个别谈话考察、同考察对象面谈、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意见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。
6、讨论决定:党委成员对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,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。
7、任前公示:党委作出任用决定后,按规定程序进行任前公示。
8、任前谈话: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职前谈话和廉政教育。
9、下发任职文件: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下发任用文件,办理任职手续。
七、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
1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,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。校内各单位要认真配合做好民主推荐、考察等工作。
2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充分发挥校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,强化工作责任,把干部工作的基本原则贯彻到选拔工作的全过程。
3、严格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各项规定,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纪律。
4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,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。
附:1.《拟选拔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一览表》
2.《吉首大学选任中层领导干部自荐表》
3.《吉首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》
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组织部
2021年3月24日